办理部门:
广告监督管理科
提交文件:
(一)申请成立专业广告公司需提交的证件:
1、董事会(股东会)关于成立公司的决议;
2、公司章程;
3、验资报告;
4、经营场所证明;
5、申请报告;
6、发起人身份证明;
7、法人代表任职证明;
8、广告管理制度;
9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。
(二)申请成立广告中心需提交的证件:
1、主管部门批文;
2、验资报告;
3、中心章程;
4、经营场所证明;
5、申请报告;
6、法人代表任职证明;
7、广告管理制度。
(三)申请兼营广告业务需提交的证件:
1、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决议;
2、广告管理制度;
3、广告负责人任命书;
4、申请报告;
5、营业执照或报刊登记证复印件。
(四)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需提交的证件:
1、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报告;
2、中方合营者所属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;
3、设立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项目建议书;
4、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;
5、合营各方的登记注册证明;
6、合营各方的资信证明;
7、采用的主要制作设备、技术及其来源证明;
8、广告管理制度;
9、市、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审核意见。
(五)申请变更登记事项需提交的证件:
1、名称变更:需提交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决议、名称核准证明及变更后的章程;
2、地址变更:需提交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决议、经营场所证明及变更后的章程;
3、法人代表变更:需提交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决议及变更后的章程;
4、注册资金变更:需提交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决议、验资报告及变更后的章程;
5、经营范围变更:需提交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决议,与经营范围变更相关的证件(验资报告、经营场所证明、从业人员名单)及变更后的章程。
(六)填写各类表格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