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3-5-29
各地工商部门在严厉打击非典期间非法经营,努力做好防治非典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同时,采取有效措施,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,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近日,北京市工商局大兴分局接到一位消费者投诉,称其5月初在一建材市场花5000余元购买的木地板安装后出现质量问题,销售方对维修工作一再拖延。在得知申诉人刘某是区医院耳鼻喉科大夫,目前正参加专项培训,5月下旬将奔赴抗非典一线时,大兴分局决定将此投诉作为重点问题来解决。分局找到双方当事人,明确责任属被诉方施工方法不当后,依照《消法》的规定,责令被诉方三日内为申诉方修理完毕。被诉方还主动将此次交易的600元利润作为弥补申诉人的精神伤害和误工损失交给申诉人。申诉人刘某对工商部门快速有效的调解工作极为满意。
近日,天津市工商局和平分局对一起婚庆服务合同纠纷进行了调解。天津市移动通信公司的赖先生准备于5月18日结婚,提前一个多月到红地毯婚庆礼仪策划中心交了1000元订金预订婚礼服务。但随着全国进入抗击非典的非常时期,天津市政府要求市民避免大型集会。赖先生于是要求解除服务合同。但红地毯中心对赖先生提出的理由不接受,不予退款。尽管工商部门多方努力,双方仍难以达成一致意见。在和平分局的建议下,目前双方正通过司法途径解决。
河北省沧州市工商局接到消费者电话,询问喝啤酒是否能预防炭疽和肺炎。根据消费者提供的线索,工商人员在市场上发现了这种说法的“源头”———沧州市一家啤酒厂在最近出厂的啤酒瓶上,赫然贴出了“啤酒花功用说明”标签,上面写着啤酒花“具有抗菌作用”、“能抑制炭疽芽孢杆菌、白喉杆菌、肺炎双球菌等,对结核菌也能抑制……”误导消费者。根据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的有关规定,工商部门责令这家啤酒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,并对其作出相应处罚。
广东省工商局、消委会,四川省工商局、消委会等也针对防非典期间市场上的突出问题发出消费警示。山西省晋中市工商局还公布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十大案件。
(中国工商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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